长春市保安总公司,于一九八八年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。二零一零年,依据国务院颁布的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转制为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,是目前长春市唯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专业性保安团体。主要是为社会各界提供人力保安和技术保安防范服务。其中人力保安服务:单位门卫、守护、巡逻服务、个人贴身护卫、各种大型展览、展销、文体活动安全保卫、特货及贵重物品押运等服务。技术保安防范服务: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电子技术为用户提供与110联网的报警防范服务(在市*110指挥中心设有接警平台,由110巡警出警)。长春保安集团是在公安机关监管下,为社会提供专业化、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,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特殊性社会组织。